合肥市2012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告
發布時間:2017-10-26 14:07:11 來源: 閱讀次數:3255
根據中央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務員有關精神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以下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2012年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將繼續在全市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并納入2012年全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一并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和職位
此次合肥市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5名。其中,長豐縣、巢湖市、廬江縣各1名,肥西縣2名,合計5名。
二、考錄對象和條件
(一)考錄對象
合肥市所轄縣(市)行政區域內任職3年(截止2012年4月30日)的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二)考錄條件
1、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六條規定的資格條件;
2、思想政治素質好,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3、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5、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范圍和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本縣(市)行政區域內的招錄職位。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3、本人受處分不宜報考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每天的9:00至16:00,報名采取現場方式進行。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到所在鄉鎮(街道)領取并填寫《安徽省2012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資格審查表》(見附表),向鄉鎮(街道)黨委提出個人申請,由鄉鎮(街道)黨委填寫推薦意見并經縣(市)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匯總,統一報市公務員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的,由縣(市)委組織部通知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領取準考證,免繳筆試考試費用。
報名截止后,報考確認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取消職位招錄或相應減少職位招錄計劃數。
四、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試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考試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統一組織。
筆試時間: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農業、農村相關專業知識兩個部分。對任期內獲縣、市、省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分別按1、2、3分分值加分,計入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按招錄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與2012年全省公務員考錄的面試同時進行。面試主要測查解決農村基層工作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后,將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同時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照在招錄計劃數上增加1人的原則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招錄用人主管單位各負其責、密切配合),考察工作由各招錄用人主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群眾公認度,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并對考察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實施后,因各種原因出現職位招錄計劃錄用人選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進行一次。
六、公示和審批錄用
考察結束后,各縣(市)黨委根據職位招錄計劃數,擇優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在本縣(市)和人選所在鄉鎮(街道)、行政村范圍內公示。公示由各縣(市)委組織部負責,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審批錄用手續。錄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取消錄用的,不再遞補。
此次考試,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此次考錄的有關政策、體檢項目和標準等信息,陸續登載于安徽先鋒網、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供報考人員查詢。查詢網址:合肥市公務員局網(http://gwyj.hefei.gov.cn),咨詢聯系電話:市考錄辦:0551-3538709(政策咨詢)。
特此公告。
附表:安徽省2012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資格審查表.doc
中共合肥市委組織部 合肥市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