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26 14:10:26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3154
關于開展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市直有關單位黨組織:
為切實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在全市上下進一步營造尊重知識、尊重勞動、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有效激發各類人才在實現“加速崛起,挺進百強”中貢獻聰明才智,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基本條件
凡在巢湖市工作二年以上,身體健康,年齡55周歲以下,熱愛巢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紀守法,具有科學創新精神和良好職業道德,2010年以來學術水平、科研成果、工作業績在本行業或本系統中具有較大影響力和較高知名度,為巢湖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各類人員。
具備下列規定條件之一者,均可申報、推薦,參加選拔。
1.在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方面取得創造性的成果,具有科學價值并達到省內領先水平;在應用技術上堅持創新,解決了關鍵性技術難題,證明已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對推動我市的技術進步和本地區(部門)的經濟科技發展做出了突出的貢獻。獲得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國家級獎勵,省部級三等獎以上,市地級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兩項以上。
2.在工農業生產一線研制開發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在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方面成績突出,獲國家、省(部)級表彰,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并獲得市地級以上獎勵的人員。
3.在工程設計、建設上,獲得過國家“優秀設計獎”等獎項、省“優秀設計獎”等獎項三等獎以上,或市地級“優秀設計獎”等獎項二等獎以上;在市地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中擔任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并因此獲得省、市地級獎勵。
4.在教育教研方面,獲得國家教學成果獎或省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的主要人員;在全國課堂教學評優課中獲獎或培養出多名參加全國、全省重要競賽獲獎學生,或有很好科研成果的市地級以上優秀教師、骨干教師、教壇新星、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等;擔任教育、教學管理、科研工作,取得同行業公認的突出成績,其工作實績、科研成果獲得過市地級以上獎勵。
5.在醫療衛生工作中,掌握本學科國內外最新學術動態,對本學科發展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有一定的工作經驗,能夠處理較復雜的疑難問題,在本專業中有一定影響,有較好的科研、教學、臨床、組織管理能力。近3年內無重大醫療事故、工作差錯、不良醫療行為、年度考核不合格。近3年內主持、合作科研成果取得過省、市地級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并在國家級、省級核心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6.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工作中,獲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國文聯、全國記協評選的“五個一工程”、好新聞等常設獎項一次,獲得國家級文藝獎項或省部級文藝類三等獎以上,獲得國家級出版獎項或省部級出版類三等獎以上,獲得國家級新聞獎項或安徽新聞獎二等獎以上,或同類省級獎項兩次、市地級獎項三次。在體育科研和教練工作中,創新理論和方法,直接培養的運動員多次在省級重大比賽獲得前三名,在全國重大比賽獲得前六名,或培養出打破全省紀錄的教練員。
7.在社會科學領域,學術水平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發表出版的論文、專著獲省社科成果一、二等獎或市地級社科優秀成果一等獎以上。
8.擔任企業領導職務三年以上,具有現代企業管理經驗,對企業發展具有特殊貢獻,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所在企業規模、成長速度、主要綜合經濟指標在全國、全省同行業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續競爭力,上交稅金數額較大或增長較快、人均年利稅率和職工收入居合肥市同行業領先地位,解決就業崗位有突出貢獻,遵紀守法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或領辦、創辦企業人員。
9.在其他專業領域和專業技術崗位,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貢獻,在國內外、省內外有重大影響。
二、名額及類別
此次拔尖人才評選共評選表彰各類拔尖人才共20名左右,分6個類別進行,每個類別確定1個市直單位作為初審牽頭負責單位,其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及其他類別由市科技局負責,教育教研類由市教育局負責,醫療衛生類由市衛生局負責,工程建設類由市住建局負責,文化藝術類由市文廣新局負責,企業管理類由市經信委負責。
三、選拔程序
1、準備和宣傳發動(2013年10月-11月)。印發通知,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氛圍,提高知曉率和參與度。
2、推薦(
3、審核(
4、評審(
5、組織考察及審批命名(2013年12月)。市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對專家組通過的初選對象進行考察。在此基礎上召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各牽頭負責單位初評情況及每名初評入圍人員的情況介紹,采取差額票決的方式產生拔尖人才人選,再進行公示,最后報市委、市政府審核批準后命名。
四、有關要求及說明
1、市委、市政府一貫重視人才隊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拔尖人才選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落實“黨管人才”原則的重要舉措。此項工作開展多年來,在社會各界產生了較大影響,有力推動了我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選拔一批優秀人才進行重點管理,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的重要意義。要切實采取措施,順利開展推薦選拔工作。
2、各地各單位應把推薦的重點放在生產第一線的人員中,以專業技術,尤其以科技創新型人才為重點;在成果上,以取得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為主;在崗位上,以立足崗位,從事專門業務的人員為重點;在年齡上,以中青年為重點。
3、在獲獎方面,以頒發的證書為依據;集體獲得的項目表彰取項目主要技術承擔者;重復授獎的項目只計最高獎一次。
4、根據專家分級管理的原則,已被評為地市級以上拔尖人才或已享受地市級以上政府津貼人員,在享受待遇期內不作為市級拔尖人才的推薦人選。
5、申報人要根據評選條件填寫《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推薦表》一式10份(統一用A4紙型),申報表格可到《巢湖先鋒網》 公告欄目下載。市人才辦聯系方式:82329252。
五、待遇
待遇享受期限為
中共巢湖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