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麓鎮“三資”陽光監管 還一本百姓“明白賬”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3:51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386
為鞏固“三資”清理成果,強化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規范化管理,扎實做好村(居)集體產權交易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黃麓鎮黨委啟動加強農村“三資”監管工作,形成以“清產核資”為切入點、“監管服務”為落腳點、“市場+制度+民主”為著力點的農村“三資”陽光監管模式,激發了農村發展的內生動力,增進了基層干部群眾之間的互信關系,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市場化運作:成立“看得見”的公共資源交易站。鎮成立推進村(居)集體產權交易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領導組,負責鎮(村)集體產權交易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領導組,負責鎮村(居)集體產權交易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鎮紀委全程協調參與監督。鎮村(居)集體產權交易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中心掛牌在鎮農村服務中心,面向一線,具體負責業務工作。
制度化管理:制定“看得明”的運作流程和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資產資源清查制度,臺賬制度、評估制度、經營制度、公開協商和招投標制度、責任追究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加強對村(居)集體資產資源審計監督,對運營狀況進行定期審計、重點審計和專項審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大型水面養殖經營權等流轉的審核備案;國土部門負責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房屋所有權交易的審核備案;紀委、財政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