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籠捕蝦生糾紛 選派書記調解忙
發布時間:2017-10-26 13:58:43 來源: 閱讀次數:1643
軍高小王村王某在該村承包了一口魚塘。昨日上午,王某像往常一樣在塘埂上巡視。突然發現其魚塘內無故出現了七八節蝦籠,王某便將蝦籠起回自家收了起來。傍晚蝦籠的主人蔣某來到魚塘邊準備收獲他的“戰利品”,結果卻撲了空。蔣某大為惱火,邊自行“偵查”起來。最終得知是魚塘主人王某將其蝦籠收了起來,蔣某便氣勢洶洶地摸了把叉子趕往王某家中索要蝦籠。王某外出不在家,家中只有王某妻子陳某在家做家務。陳某見蔣某來者不善,趕緊將鋁合金大門關了起來。蔣某在門外向陳某索要蝦籠未果,邊用叉子將其大門叉壞。在鄰居的勸解下,蔣某回去了。王某回家得知情況后,即向派出所報警并向軍高村委會報告,并一再強調該事不處理公平,便要找蔣某打人命。
軍高第一書記唐軍了解該其糾紛詳情后,便與派出所民警商議。王某與蔣某系鄰居,派出所若要按法處理了蔣某,勢必會給雙方結怨越深,況且雙方矛盾尚未發生至肢體沖突。這類糾紛讓村干部出面調解對解決矛盾的根本更為有利。于是,唐書記與村支書趙龍同志兩人騎著摩托趕往了事發村小王村。
唐書記首先嚴肅地警告蔣某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并告知其行為嚴重危害性以及將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之后,又給蔣某以案說法的形式講解了激情犯罪的代價。最終,在唐書記的耐心教育下,蔣某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承諾將王某家的門修好。雙方并簽訂了調解協議。 (廟崗鄉 軍高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