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劉廣安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27 18:55:44 來源: 閱讀次數:16628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織:
經
劉廣安同志任槐林鎮黨委副書記(正科);
於 明同志任市環保局黨組成員;
趙新昌同志任市環保局工會工委主任(試用期一年,原身份不變);
邢 濤同志任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原身份不變);
黃祥明同志任市環保局環境監測站站長;
楊建華同志不再擔任市規劃局規劃監察大隊大隊長和不再掛任中垾鎮黨委副書記職務;
李永凡同志任市住建局黨組成員;
曹昌榮同志不再擔任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工會工委主任職務;
岳劍明同志任市住建局工會工委主任(試用期一年);
仇正信同志任市城管局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夏時洲同志任市城管局黨組成員;
儲躍斌同志任市城管局黨組成員,不再擔任市城管局城管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
郭萬祥同志任市城管局工會工委主任(試用期一年);
徐道文同志任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主任(副科,試用期一年,原身份不變);
陳 鵬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一大隊大隊長(副科,原身份不變),掛任團市委副書記,不再擔任團市委副書記職務;
錢冠寅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二大隊大隊長(副科,試用期一年,原身份不變),
王 強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三大隊大隊長(副科,試用期一年,原身份不變),
徐 勇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四大隊大隊長(副科),掛任市信訪局副局長,不再擔任市信訪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職務;
李麗芳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五大隊大隊長(副科,原身份不變);
汪 路同志任市規劃局黨組副書記職務;
丁敏生、石瓊林兩同志掛任市規劃局黨組成員;
陳永華同志任市環衛保潔中心主任(原區環衛處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陳 剛同志任市城鎮文化館館長(原身份不變,原區文化館館長職務自然免除);
尹曉燕同志不再擔任市婦聯副主席、黨組成員職務;
黃道德同志任市東風路小學校長(正科);
劉萍、項立平、袁明康三同志任市東風路小學副校長(副科);
江龍國同志任市東風路小學工會主席(副科);
李玉林同志任市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正科);
黃衛平同志任市直機關幼兒園主任(正科);
吳玉梅同志任市直機關幼兒園副主任(保留正科級待遇);
張學軍同志為市直機關幼兒園保留正科級待遇人員;
李云峰同志任市防洪排澇管理站站長(副科);
仰愛國同志任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處主任(正科);
昂 明同志為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處保留原職級待遇人員;
竇銀霞、朱興虎兩同志任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處副主任(副科);
李生柱同志任市房產局黨組成員,市房地產產權產籍交易中心主任(正科);
沈德江同志為市房地產產權產籍交易中心保留原職級待遇人員;
葛瑞華、吳守軍兩同志任市房地產產權產籍交易中心副主任(副科);
王鋒同志任市房地產產權產籍交易中心工會主席(副科);
張江友同志任市燈飾管理處主任(副科);
司仙慶同志任市門前“三包”管理辦公室主任(正科);
何家斌同志任市門前“三包”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科);
洪步遠同志任市廣場管理辦公室主任(保留正科);
鄒健康同志任市城管局黨組成員,市環衛處主任(正科);
胡國鎖同志任市環衛處工會工委主任(原職級不變);
趙新亞同志任市南山烈士陵園管理處主任(正科);
韓 松同志任市南山烈士陵園管理處副主任(副科);
陳曉健同志任市正義公證處主任(正科);
高能新同志任市正義公證處副主任(副科);
張曉明同志任市正義公證處副主任(副科);
胡永生同志任市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校長(副科);
夏 天同志任市體育中心主任(正科);
汪德秀同志任市青少年兒童業余體校校長(正科);
許翎、梁光兩同志任市青少年兒童業余體校副校長(副科);
何愛平同志任市文物管理所副所長(副科);
胡衛國、陳輝兩同志任市漢墓博物館副館長(副科);
趙明春同志任市圖書館副館長(副科);
金強、張宏奇、秦家香三同志任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副大隊長(正科);
高清泉同志任市文化館副館長(副科);
呂祥斌、吳曉嵩、王亞紅三同志任市影劇院副經理(副科);
董毅、李志揚、高麗梅三同志任市醫療急救中心副主任(副科);
許 軍同志任市城建檔案館副館長(副科);
王傳江、鮑二軍、焦長洲三同志任市污水處理工程管理處副主任(副科);
肖 揚同志任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科);
林宗高同志任市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站主任工程師(正科級);
范 鐳同志任市工程建設造價管理站副站長(副科);
丁 浩同志任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主任工程師(正科級);
孫亦青、候運魁、周勇三同志任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副站長(副科);
楊曉平同志任市規劃監察一大隊副大隊長(副科);
音正武同志為市規劃監察一大隊保留原職級待遇人員;
郭子林、胡厚軍、李圣友三同志任市公房管理處副主任(副科);
魏寶東同志為市公房管理處保留副科級待遇人員;
葛慶文同志任市物業專項資金維修中心副主任(副科);
吳保學同志任市白蟻防治所(危房鑒定站)副所(站)長(副科);
徐新民同志任市巢城運輸管理所副所長(副科);
周燕軍同志任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副站長(副科);
何宏斌同志任市城防工程管理處副主任(副科);
汪宏英、王東強兩同志任市園林管理處副主任(副科);
王祖祥同志任市園林管理處副主任工程師(副科級);
湯必錦同志為市園林管理處享受正科級待遇人員;
陳 振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一大隊副大隊長(副科);
李善景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二大隊教導員(正科);
奚志國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二大隊副大隊長(副科);
張雪峰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執法三大隊副大隊長(副科);
周東升、
葉燦軍、馮時和兩同志為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副科級工作人員;
孔德順同志為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副科級工作人員;
張蓓蓓同志為市政府信息中心副科級工作人員;
徐 瑰同志為市知識產權局正科級工作人員;
劉昌福同志為市運管所副科級工作人員;
沙 猛同志為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副科級工作人員;
張 方同志為市價格認證監測中心副科級工作人員;
趙小波同志為市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副科級工作人員。
對劃入的原地級巢湖市事業單位負責人實行聘任制,劃入事業單位科級人員的原身份不變。
需履行程序的,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中共巢湖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