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蚌埠市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公告
發布時間:2017-10-26 14:07:11 來源: 閱讀次數:3046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的要求,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把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中共蚌埠市委決定公開選拔一批縣處級領導干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文化知識、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組織領導能力。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3、報考正縣級職位的,須現任副縣級職務滿1年或現任正科級職務滿4年(含副縣級、正科級職務任職年限連續計算滿4年);報考副縣級職位的,須現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且任科級職務。其中:報考團市委副書記職位的,須現任正科級職務或現任副科級職務滿2年;報考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市城鄉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副縣(區)長職位的,須現任正科級職務滿1年或現任副科級職務滿4年(含正副科級職務任職年限連續計算滿4年)。
4、報考人員年齡要求一般為45周歲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團市委副書記職位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副縣(區)長職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出生年月和任職時間計算至2011年10月1日。黨外干部、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的年齡要求可放寬3歲(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團市委副書記、副縣〈區〉長職位),報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副縣級)、市教育局局屬學校副校長(副縣級)職位的,任職時間可放寬1年。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副縣級)、市教育局局屬學校副校長(副縣級)職位的,任職時間可放寬1年;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不受任職時間限制,須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現職縣級干部可以報考同級職位,報考年齡放寬5歲(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放寬條件不重復計算。
7、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直接管理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含中直駐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省轄市黨委直接管理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含中直、省、自治區、直轄市駐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市國有企業)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可分別比照擔任縣處級、科級職務報考;軍隊轉業干部在部隊擔任團職、營職,可比照擔任縣處級、科級職務報考。以上比照的辦法,僅在此次公開選拔報考確認資格時有效,不作為確定職級待遇等的依據。
根據工作需要,部分職位的報考人員還須具備的資格條件詳見附表。
對于報考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和市城鄉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副縣級〉2個職位的人員,如具有城市規劃、建筑學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擔任正科級領導職務滿2年的,或具有注冊規劃師、注冊建筑師且任正科級領導職務滿2年的,或具有土建類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
二、工作程序
公開選拔工作采用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和考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和公示任用的程序進行。筆試、面試、組織考察分別按30%、30%、40%加權計算總成績。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報名工作由蚌埠市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蚌埠市公選辦”)統一組織。
本市報名者,由所在單位隸屬的縣(區)或市直各單位人事(干部)科受理并負責資格初審、匯總等工作。
市外報名者,可直接到蚌埠市公選辦報名,或登錄蚌埠先鋒網(www.bbxf.gov.cn)下載并填寫《蚌埠市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后,通過傳真方式或電子郵件進行報名。同時將所需提供的報名材料用特快專遞郵寄至蚌埠市公選辦進行資格初審(以寄達時間為準)。
各縣(區)和市直各單位在資格初審后,于10月13日之前,將所需提供的報名材料送蚌埠市公選辦審查。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筆試前5天),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蚌埠市公選辦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筆試定于2011年10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按照崗位特點,注重實績能力,堅持干什么考什么。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筆試范圍包括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重點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黨和國家的方針和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行政管理學與領導科學、法律知識、現代科技基本知識、文史知識、時事政治和公文寫作與處理及蚌埠市情等。專業科目筆試范圍包括選拔職位需要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政策法規知識等。
筆試設一張試卷,卷面總分為100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各為50分。
根據筆試成績,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與免筆試人員一并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將通過新聞媒體公布。
(三)資格復審。蚌埠市公選辦會同有關單位對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時,市外報考人員應提供有關證件原件到蚌埠市公選辦審查。
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后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面試。面試定于11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當場評定成績并告知面試人員。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考官組由有關領導和專家、組織人事干部等人員組成并實行回避制度,同時邀請部分市級以上“兩代表一委員”和干部群眾旁聽。
筆試、面試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命題。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各按30%加權計算成績(符合免筆試條件的報名者,面試成績按60%加權計算成績),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人選名單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布。
(五)組織考察。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干部的專業特長,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測評考察其群眾公認度。對在現單位工作時間不滿3年的,還要對其進行延伸考察。考察結束后,形成每個職位考察報告。
組織考察總分為100分,由定性評價得分和定量評價得分兩部分構成。定性評價得分占組織考察總分的30%,主要是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評定;定量評價得分占組織考察總分的70%,由民主測評、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任職經歷、獲獎情況構成。
(六)研究決定。考察組按照筆試、面試及考察加權總得分高低排序情況,每個職位提出3名擬用人選排序建議名單。在考察組建議的基礎上,經市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提出2名人選,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并差額投票表決,確定1名擬任人選。
(七)公示任用。所有任用人選都要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經公示不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任職手續。對決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由組織安排工作或自主擇業。對進入每一職位前3名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納入縣級后備干部隊伍培養。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不含節假日)。
2、報名地點:蚌埠市公選辦,三縣、四區組織部,市直各單位人事(干部)科。
3、報名要求:報名者報名時須填寫《蚌埠市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⑴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⑵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⑶相關職務任職文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⑷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⑸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的報名登記表。
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其公選資格。
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每個職位報考人數不少于10人。報名截止時,少于規定報考人數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改報其他職位。
四、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市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在公開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蚌埠市公選辦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52-3117611、0552-12380、0552-3114058。
蚌埠市公選辦辦公地點:蚌埠市東海大道3115號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黨政干部科
郵政編碼:233040,聯系電話、傳真:0552-3121202,郵箱:bbsgxb@126.com。
附:
1、蚌埠市2011年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職位名稱表.doc;
蚌埠市公開選拔縣處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9月21日
來源:安徽先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