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三項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4-06-30 00:00:00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105
合肥市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三項制度”
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關于全省村黨組織委員會和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4〕22號)精神、省民政廳《關于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推進“三項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民基字〔2014〕109號)和《市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合發〔2014〕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及有關規定為依據,堅持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引導廣大黨員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選舉產生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村委會班子,充分發揮其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不斷夯實美好鄉村建設的組織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黨委統攬,公眾參與。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在基層選舉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積極引導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改革的實踐,努力形成推進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穩妥推進,保持穩定。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從條件和基礎出發,從保證大局穩定出發,精心選擇試點村,有計劃有步驟穩妥地推進改革。
(三)大膽實踐,勇于創新。要始終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改革的各個環節,把實踐作為改革的要務,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創新成果。
三、工作目標
各縣(市、區)必須開展“三項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其中開展觀察員制度的村不少于50%,定崗選舉和“一票”選舉的村不少于5%,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改革覆蓋面,“三項制度”改革必須全部推行,不能只選部分制度進行改革試點。市民政局將建立觀察員制度,根據各縣(市、區)上報的“三項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選擇不同類型的村派出觀察員進行觀察。
四、主要內容和方法程序
(一)觀察員制度。各地確定的觀察員應從具備一定政治素質和法律知識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干部、專家、學者、大學生志愿者等社會各界人士中遴選,對本地換屆選舉進行觀察,運用第三方力量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有效監督,以保證選舉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
一要認真做好觀察員的遴選和培訓。各縣(市、區)要健全工作機構,采取組織建議、自愿報名、單位推薦等形式進行遴選,對確定的觀察員應填寫《觀察員登記表》(附件1),開展業務培訓,明確觀察職責、時間、階段、方式等,培訓結束后應頒發聘書和觀察證,組織觀察員小組對換屆選舉各環節進行持證觀察。
二要認真篩選觀察村。各縣(市、區)要在選舉準備階段,認真調查摸底,摸清轄區內村民委員會的基本情況,重點了解上屆選舉情況、村民委員會成員現狀、干部群眾思想動態等,確定觀察的重點村和重點環節,既要在面上廣泛鋪開,也要在點上進行認真謀劃,使觀察員制度真正發揮作用。
三要確保觀察員履行職責。觀察員應明確工作職責,掌握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基本程序和法律法規要求,全程觀察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過程,重點在推選選舉委員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候選人提名(或確定候選人)、投票選舉等幾個環節進行觀察。 真實客觀地記錄選舉各項活動,填寫觀察日志(附件2),完成觀察報告并報民政部門。對于換屆選舉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突出問題,可隨時向當地民政部門反映。每個觀察組不少于2人,每個組觀察不多于5個村,各縣(市、區)要留存一定數量的觀察資料(文字、視頻、圖片)。
(二) 定崗選舉制度。根據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確定某一特定崗位,為定崗選舉崗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召集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定崗選舉方案,對群眾提名或報名的競選者進行資格審查,實行差額選舉,由登記參加的村民依據選舉“雙過半”的原則選舉產生。
一要注意把握定崗選舉的職位。根據本村的實際,由村民選舉委員會發布公告,公布新一屆村民委員會需要的某一職位和競選人應當具備的具體條件,針對村民委員會成員職數較少的村,提倡推行3+1、4+1、5+1等模式進行選舉。
二要對競選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村民選舉委員會接受群眾提名或競選者報名,視提名和報名者人數、個人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并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競選人,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三要確定投票選舉的程序。將定崗職位的競選人提交選舉大會,實行差額選舉,由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依據選舉“雙過半”的原則,選舉產生當選人。定崗選舉若不成功仍按原選舉方法擇日繼續選舉。
(三)“一票”選舉制度。“一票”選舉即將提名候選人和正式選舉合并,在沒有候選人的條件下選民憑自己的意愿將自己信得過的人直接推選出來,選民過半數投票,被選人獲得登記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選票始得當選。
一要進行換屆選舉前的準備。按規定完成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改選村民代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等先期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要重視村委會人選的自薦、推薦和提名,可以接受群眾提名或競選者報名,視提名和報名者人數、個人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參選人,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加以宣傳,也可以組織競爭性演講,但不確定為候選人,選舉不限定于推薦人選。
二要科學確定實行“一票”選舉制度的村。要選擇民風淳樸、班子團結、群眾公認良好的村實行“一票”選舉。選舉方案要經村民代表會議審查通過,得到廣大村民的認可。
三要把握投票選舉的程序和方式。選舉村民委員會,選票上可印有村主任、副主任、委員的名額,由選民分別在名額下填寫滿意的人選姓名。選舉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被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選票,分別按得票多少當選為主任、副主任及委員。如獲得半數以上選票的人數多于應選名額,以得票多者當選。若選舉無人過半數或職數不足的,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根據競選者得票數多少確定正式候選人,按原選舉方法擇日進行選舉。
五、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堅持把推行“三項制度”改革與第九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有機結合,高度重視,嚴密組織,確保改革取得明顯成效,確保換屆選舉圓滿完成,確保農村社會大局穩定。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地“三項制度”改革工作必須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進行,各級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專門的改革小組,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切實做好“三項制度”改革的具體組織和指導工作,要明確“三項制度”改革的具體原則、方法、程序和實施細則,精心篩選試點村,確保改革工作順利進行。市民政局將“三項制度”改革工作成效納入年度對各縣(市、區)民政工作目標考核的內容。
(二)精心選擇試點。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認真遴選試點村,掌握村情民意。試行觀察員制度的村,要以“重點村”、“難點村”為主;試行定崗選舉的村,要求干群關系和諧,新農村建設中人才需求迫切,村委會班子結構需要優化;試行“一票制”選舉的村,要求村原“兩委”班子團結、有威信,民風淳樸,歷屆對村級經濟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沒有任何問題,村務公開透明,村級資產、資金、資源無糾紛,村委會成員年終測評良好以上,過去幾屆選舉成功,村無上訪現象。
(三)加強業務指導。“三項制度”改革,是我省選舉制度改革創新的一項新舉措,在實施過程中肯定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研究解決,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認真研究,把握好“三項制度”改革實施的原則、方法、程序。要舉辦專題培訓班,對試點單位的業務骨干包括鄉鎮、村的有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駕馭選舉工作的能力。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宣傳發動,試點村制定的方案均應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公布,使廣大村民掌握“定崗”選舉和“一票”選舉目的、意義和相關知識。
(四)嚴密組織實施。要根據法律法規,規范村民委員會定崗選舉和“一票”選舉的程序和步驟。要嚴格按照《安徽省村委會選舉規程》操作,把握好選舉環節,處理好細節問題。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法律監督,保證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權利。要對各種干擾、破壞選舉工作的,依法嚴肅處理,確保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五)確保穩定大局。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制定工作預案,對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要及時作出分析和研判,對可能出現的問題要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予以化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確保農村的社會穩定。要建立信息報告制度,明確專人負責,采取周報形式,及時報告改革進展情況。改革工作結束后,要對“三項制度”改革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于2014年9月底前報市民政局。
附件:1、《觀察員登記表》
2、《觀察日志》
合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