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巢生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27 18:55:44 來源: 閱讀次數:10070
烔煬鎮黨委:
接市委組織部巢組干任字[2011]128號通知,市委決定:
江巢生同志任烔煬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副縣級),不再擔任烔煬鎮鎮長(副縣級)職務;
吳明哲同志任烔煬鎮鎮長(副縣級)。
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中共巢湖市居巢區委組織部
發布時間:2017-10-27 18:55:44 來源: 閱讀次數:10070
烔煬鎮黨委:
接市委組織部巢組干任字[2011]128號通知,市委決定:
江巢生同志任烔煬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副縣級),不再擔任烔煬鎮鎮長(副縣級)職務;
吳明哲同志任烔煬鎮鎮長(副縣級)。
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中共巢湖市居巢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