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安局多舉措全方位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實踐版
發布時間:2019-04-23 08:54:14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032
面臨當前復雜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巢湖市公安局充分借鑒“楓橋經驗’,結合全市社會矛盾風險排查化解工作實際,通過“三三”工作舉措,建立滾動排查、跟蹤化解、動態管控、信息共享、協調聯動的矛盾排查化解體系,及時調處化解一批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糾紛,有力維護了全市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一是緊抓“三項機制”,全面排查、縱深防范。一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機制。牢固樹立“預防走在排查之前,排查走在調解之前,調解走在激化之前”的工作理念,組織各部門和派出所民警深入鄉村社區、深入單位、深入群眾,結合“一標三實”基礎信息常態化采集、戶籍人口信息清理登記等專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基層力量全面排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資源糾紛、經濟糾紛、勞資糾紛、房屋拆遷、土地征用、醫患糾紛以及家庭婚姻矛盾、鄰里糾紛,全面排查對社會不滿、特別是揚言報復社會的人員,為及時有效做好穩控、化解工作奠定基礎。二是完善重點人員管控機制。建立重點人群管控機制,全面落實“分類分級、信息采集、動態管控”措施,對各類重點人員幫教穩控到位。三是突出警情研判通報機制。在信息綜合研判中化解矛盾糾紛,認真落實情報信息報告、分析、預警、反饋制度,及時獲取預警性、內幕性、深層次情報信息,超前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熱點隱患,特別是注意搜集動態性信息,增強化解矛盾糾紛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今年以來,共收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類風險點信息115條,研判出有價值信息72條,服務實戰成效68條,穩控化解社會治安高風險點13起。
二是緊盯“三個環節”,源頭規范、末端穩控。把接處警作為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基礎環節,細致做好接處警工作。一是“摳”細節。為全面規范接處警工作,進一步完善接處警工作規范,從接處警時間、行為規范、崗位職責、執法安全等方面入手,對接警、調度、出警、處警、裝備、著裝等環節作出了明確要求。要求接處警人員做到接警認真、詢問仔細、解答耐心、記錄詳實、定期回訪。出警人員在接到110指令后,不得推諉和拖延時間,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置,做到出警及時、裝備齊全、警容嚴整、語言簡明、處警妥當、群眾滿意。二是“重”溝通。要求民警與當事人加強溝通交流,緩解當事人的情緒,盡可能地防止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理順群眾情緒;對未造成人身傷害、財物損失且能當場處理的,及時就地解決;對構成案件的,及時開展調查,收集證據,掌控事態,穩定當事人情緒,依法進行查處;對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的,講明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三是“抓”回訪。嚴格落實警情回訪制度,通過采取電話回訪方式主動征求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對警情回訪結果實行月通報,促進接處警規范化。將民警到達現場是否及時、用語是否文明、著裝是否嚴整、處置是否規范等方面納入回訪內容,征求當事人的意見和建議,詢問報警人對警情處置的滿意度,并記錄在冊。報警人對警情處置不滿意的,立即通報處警單位主要領導,及時與報警人溝通交流,做好解釋安撫工作,進行原因調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及時消除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引起的群眾不滿。
三是緊扣“三個關鍵”,內強基礎、外聯防控。一是強化業務培訓。定期組織民警開展執法辦案過程中各個環節存的問題,從思想認識方面查找根源,增強民警理性、文明、平和、規范執法的自覺性。二是落實調處機制。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一人一專班”要求,嚴格落實“定包案領導、定責任人員、定具體措施”,堅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對于一般矛盾糾紛,當場發現,當場解決,不等不靠,不留隱患。今年以來,各執法辦案單位,調處各類矛盾糾紛達350余起。三是注重聯合調處。對于涉及面廣、影響力大,情況較為復雜的矛盾糾紛,在積極疏導化解的同時,緊密依靠鄉鎮街道和黨委政府,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社區)、大事不出鄉鎮(街道)、矛盾不上交、糾紛不激化、服務不缺位”。同時,緊盯各類重點人員,因人而異、因事實策,全面落實管理措施。切實做到“感情到位、責任到位,部門到位、措施到位”的措施,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調解、疏導等辦法,跟蹤信訪問題全程,直至把群眾合理合法的權益訴求解決好。今年以來,市公安先后聯合20余家職能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聯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