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臺意見規范村務公開民主管理
發布時間:2017-10-26 11:42:32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013
12月22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我省日前就深化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出臺《意見》,明確把村務公開的內容分為政務公開事項、財務公開事項和村級事務公開事項三類,并對村務公開內容、程序、形式及村級事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議事規則作出全面規范。
《意見》要求以縣(市、區)為單位制訂完善村務公開目錄,具體內容包括政務公開、財務公開、村級事務公開三類事項,如農村低保資金發放、土地征收征用補償及分配、村道路橋梁建設維修計劃等。
村務公開時間為每季度首月15日,涉及農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及群眾關心的事項須及時公開。村務公開基本程序遵循“四步公開法”,即村委會提出具體方案,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村“兩委”聯席會議討論確定,村委會通過村務公開欄等形式公布。村民對公布內容有疑問的,村委會應在10日內予以解答或重新公布。
村務公開形式堅持實際、實用、實效原則。對公共政策及部分政務公開事項充分利用縣、鄉政務服務平臺,實現鄉、村聯動。對財務及一般性村級事務,在村務公開欄公開的同時,以“簡報”“明白紙”形式向村民小組延伸。對涉及個別村民小組村民利益的事項,如“一事一議”等,實行組務公開。提倡利用鄉鎮政府及農業、民政等部門網絡平臺,推行村務公開網絡化,實現從辦理結果公開,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延伸。
村級事務民主決策、管理和監督,深入實施“四議兩公開”工作法,村級重大事項及與多數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問題,在村黨組織領導下,按黨支部提議、村“兩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決議的程序進行決策,決議內容、實施結果向全體村民公開。注重發揮村民理事會在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村級公益事業等方面積極作用。把群眾滿意與否作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標準,完善民主評議制度,評議結果與村干部使用和補貼(工資)標準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