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李珊珊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27 18:55:44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0083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織:
經2014年10月16日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
李珊珊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宣傳教育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謝慧芳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案件監督管理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金巧云同志任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信訪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 志同志任市委辦公室秘書一科科長(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孫 鵬同志任市委辦公室信息科科長(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劉曉艷同志任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室主任(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吳英鵬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綜合室(老干部室)主任(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項慶三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秘書三科科長(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孫和芳同志任市政府辦公室文電科科長(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王 勇同志任市政協辦公室秘書室主任(副科級)(試用期一年);
郭 群同志任市委組織部信息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徐小中同志任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茂全同志任市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沐 波同志任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杭 行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其原任市城市管理局黨組副書記職務自然免除;
錢澤林同志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原職級待遇不變;
唐斌宏同志任市旅游局黨組書記,免去其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周衛東同志柘皋鎮人大主席職務;
免去祖華忠同志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市監察局)信訪室主任職務;
免去朱曉明同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職務;
免去丁傳圣市重點工程管理局黨組書記職務。
需履行程序的,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中共巢湖市委組織部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