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許永珊等同志工作職務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27 18:55:44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16306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織:
經2014年8月28日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
許永珊同志任市看守所所長,免去其市公安局柘皋派出所所長職務;
夏茂生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正科),因機構名稱變動,其原任市公安局巡邏警察大隊辦公室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孫建明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正科),免去其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長職務;
王根新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邏防暴警察大隊教導員,免去其市公安局烔煬派出所所長職務;
胡慶國同志任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大隊教導員,免去其市公安局蘇灣派出所所長職務;
王書信同志調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工作,保留副科職級待遇,免去其市公安局壩鎮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殷 軍同志任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教導員(正科),免去其市公安局朝陽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王 萍同志任市公安局朝陽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其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裴先宇同志任市公安局柘皋派出所所長(正科),免去其市公安局欄桿派出所所長職務;
李旭東同志任市公安局蘇灣派出所所長,免去其市公安局黃麓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芮夢英同志任市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竇本發同志任市人民法院信訪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范汪苗同志掛職任市教育體育黨工委委員;
蔣家鎖同志任市教育體育黨工委委員;
徐于懷同志任市巢城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
吳守仁同志聘任為市黃麓師范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原市黃麓師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周傳高同志聘任為市黃麓師范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原市黃麓師范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中心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王 鋒同志聘任為市黃麓師范總務處主任(試用期一年),原市黃麓師范總務處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李澤剛同志聘任為市黃麓師范教務處主任(試用期一年),原市黃麓師范教務處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張再學同志聘任為市黃麓師范工會副主席(副科),免去其市黃麓師范政教處副主任職務;
丁傳海同志聘任為市黃麓師范政教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許華珍同志調天河街道辦事處工作,保留副科職級待遇,免去其欄桿集鎮黨委宣傳統戰委員;
免去朱靜同志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臧平同志市看守所所長職務。
需履行程序的,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中共巢湖市委組織部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