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皋鎮扎實推進“陽光村務工程”常態化建設
發布時間:2017-10-27 19:23:51 來源:本站 閱讀次數:2016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基層民主建設,根據巢湖市“陽光村務工程”常態化建設的具體要求,柘皋鎮從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和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著手,著力解決村級組織運行過程中村務不公開、管理不規范、監督不到位等問題,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一、以健全信息平臺為重點,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常態化。鎮“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加強對“陽光村務信息管理系統”運行情況的監管,督促各村及時錄入“三資”事務,并通過電子顯示屏、公開欄形式予以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鎮政府組織了一次日常業務培訓班,加強各村負責日常工作人員的監管意識和服務能力。健全和完善代理服務中心和村級便民服務代辦點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處置,要全面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實現資產資源效益的最大化。
二、以規范“四議兩公開”為重點,推進村級事務流程化管理常態化。村級事務管理流程推行規范化運作,進一步健全完善重點村級事務管理制度,規范并嚴格執行每個具體事項的工作程序。以實用、簡便、易操作和方便群眾監督為目標,根據工作需要,修訂和簡化村級事務流程。對村集體重大財務開支、土地等資源資產承包和租賃、公用事業建設、惠農資金和救災救濟款物發放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全部納入重大事項民主決策范圍,規范流程圖、公布表,實行決策事項申報、結果公開和月報告制度。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確保村級事務按照規定的流程嚴格執行,常態運行。
三、以健全三項機制為重點,推進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常態。健全村務監督工作機制,及時調整充實村監委員會力量,嚴把監委會人員素質關,認真落實村務監委會學習制度、會議記錄制度、工作月報告制度。要健全完善保障機制,建立村監委成員工作考核辦法,嚴格考核,兌現報酬,調動村務監督委員的工作積極性。要健全完善監督機制,嚴格執行村(居)“兩委”工作和村監委工作雙向通報制度,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定期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定期報告工作、接受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測評。(柘皋鎮 宋邦文)